20年行业经验,郊区要账公司郊区讨债公司选择我们更专业,不成功不收费!

郊区 北京催债: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

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
一、民间借贷是什么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二、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三、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

  首先,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有息借款)也可以是无偿(无息借款)的,是否有偿(有息)由借贷双方约北京要账公司定。因此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

  其次,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民间借贷只有双方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为有息借款,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否则,一律视为无息借款,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

  再者,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北京催债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以及《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民间借贷不得超过央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以上便是本讨债公司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的内容,根据上文内容我们可以得知,民间借贷行为是属于合法的民事行为,当借贷关系的双方主体在合法的条件上所作出的约定是受法律所保护的,因此我国法律对于民间借贷的约定利息行为不予否认,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欢迎上本讨债公司咨询专业调查员。

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后,更改为:[1]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郊区又名永红区,隶属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地理位置为东经130°32′,北纬46°80′,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三江平原腹地,东邻桦川县、南接桦南县、西与依兰县毗连、北与汤原县接壤。是佳木斯市行政中心所在地。郊区幅员面积1748平方公里(2014年)。郊区总人口31.4万,其中农业人口14.6万,共有20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是2.4万人(2014年)。截至2013年,郊区地区生产总值预计实现58亿元,同比增长24.2%;2014年,郊区公共财政总收入72672万元。2000年,郊区辖5个镇、10个乡:莲江口镇、长发镇、望江镇、敖其镇、大来镇、建国乡、松木河乡、平安乡、高峰乡、群胜乡、西格木乡、沿江乡、四丰乡、松江乡、长青乡。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全区总人口305988人。其中:莲江口镇 17974人、望江镇 17784人、大来镇 15959人、敖其镇 14145人、长发镇 16222人、建国乡 12206人、松江乡 53527人、平安乡 15554人、长青乡 58818人、西格木乡 13402人、四丰乡 17544人、群胜乡 6530人、高锋乡 5761人、沿江乡 19660人、松木河乡 3814人;省莲江口水稻研究所虚拟乡 17088人。